新竹市香山區經國路三段
申請基本條件說明: 1.年滿18歲。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新竹縣市無自有住宅 3.家庭成員均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公營住宅、社會住宅。 4.家庭成員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49805元整。全家庭動產限額302萬元、不動產限額537萬元。 5.另現職警政四階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消人員,不受前述限制。 6.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依換居專案規定申請承租者,不受上述4規定之限制。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申請換居之自有住宅與承租之租賃住宅或社會住宅,坐落於不同縣市者,應符合上述4不動產限額之規定。 補助金額: 1.一般戶-租金$30000 因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未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故無租金補助或租金補貼。 2.整合戶-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條件者,經審查取得其核定函者,可以依其作業規定領取該租金補貼。補助金額依其規定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 (4)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限申請人本人) (5)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限申請人本人) (6)65歲以上。(限申請人本人) (7)受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8)身心障礙者 (9)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10)原住民 (11)災民 (12)遊民 (13)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本人) 3.轉期戶- 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各款身分之一,且為第二期計畫或第三期計畫之第一類或第二類弱勢戶,繼續承租原租賃住宅轉入本計畫,但不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之申請資格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三級金額核撥租金補助。新竹市補助金額為新台幣2400元。 4.換居戶-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符合「換居專案」規定者,則依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九點附表四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之第三級金額核撥租金補助。新竹市補助金額為新台幣2400元。 符合以上條件即可攜帶以下文件來電/店預約申請 1.身分證 2.戶籍謄本(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現戶全戶,不可隱藏記事) 3.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 財稅資料將由營建署系統自動查核 歡迎來電詢問及資格審查 申請電話: * 林小姐 新竹市經國路一段63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