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三路一段
社會住宅/ 可入戶籍 符合住宅法所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可享租金補助 租金補貼金額依主管機關撥款為主 (詳見下方申請資格說明) 宏盛水悅高樓3房雙衛浴,無敵海景心曠神怡,家具齊全 近公園、輕軌、美麗新影城,社區公設豐富,在家像度假 室內空間大,冷暖變頻冷氣,節能又舒適,車位另租 水電瓦斯依帳單計費,可開伙禁止養寵物拜神明 住都中心新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公會版】開跑囉~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須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依住都中心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申請資格說明: ●一般戶-租金 $20,000元/月 1. 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已成年 •未成年已結婚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年滿十八歲,且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者 2.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均無自有住宅 •家庭成員是指:申請人及配偶(含分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 Ex.父母, 祖父母, 兒女, 孫子/孫女…(不在戶籍內的不算唷~) 3.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上述所得除以家庭成員人數,平均每人每月低於55,300元 •動產限額低於410萬元 •不動產限額低於600萬元 4. 申請人為在地服務現任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以下之警消人員,不受第3項規定之限制 符合以上條件需準備: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3. (申請日前1個月內) 家庭全戶戶籍謄本(現戶全戶)正本 *申請人與配偶不同戶籍者,兩人皆須提供 4. (申請日前1個月內) 家庭成員財產清單正本 5. (申請日前1個月內) 家庭成員最近一年所得清單正本 6.符合補助資格者(第一/第二類戶) 證明文件 7. 現職警消人員戶,檢附實際於本市警消在職證明文件,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歡迎直接來電詢問 公司名稱:東昇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板橋分公司 服務專員:邱劭博 * LINE 電話搜尋: * 公司專線: * 不動產經紀人 : (107)基市字第00130號 申請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451號 公司服務介紹 社會住宅 / 代租代管 房屋租賃 / 資產活化 房屋修繕 / 居家清潔 租屋糾紛處理 / 租屋知識提供 附近有便利商店、公園綠地、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