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山區恆光街17巷13號
歡迎預約看屋 或加我的LINE ID * 本物件承租方免付服務費,服務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只要符合資格即可簽約入住 依台北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專案核定, 須符合資格才可申請 申請條件說明 一般戶 年滿20歲之國民 備註1家庭成員於雙北基隆桃園無40平方公尺(12坪)以上自用住宅備註 家庭年所得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11年度:167萬) 家庭成員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者(111年度:65,387元) 動產限額:694萬 不動產限額:876萬 現任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以下或相當於該職務列等之基層警察及消防人員得不受前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