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梅川東路四段
可申請社宅,租屋補助,入戶籍,公證. 社區住戶規約,禁止飼養任何寵物. 室內不可吸菸,可以配合在約看. 社區有汽車位可租. 電梯大樓社區,24H管理,垃圾回收,子母車. 小料理台,可簡易料理,免餐餐外食. 請務必點開詳閱符合資格備齊文件 一般戶資格: 只要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未成年已結婚,於台中市有就學、就業之證明文件,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無承租社宅或公宅家庭成員於台中、南投、彰化無自有住宅且符合下列資格即可申請 1. 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6,270元 2. 年度動產低於479萬/家庭年度不動產低於560萬 ※申請所需資料: 1. 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2.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 記事欄不可省略(一個月內-戶政申請) 3. 戶籍內成員 財產清冊及所得清單正本(一個月內-國稅局申請) 4. 存摺封面影本(租金補貼) 5. 其他相關身分資格證明文件 6. 分戶之配偶國民身分證(居留證或護照「入出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