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爽文路367巷
【地點】大里區爽文路 【類型】透天厝 【樓層】共3層 【身份】上班族,家庭 【租金】25000元 【電費】台水電 【入住】隨時 【租約】一年 【押金】兩個月 【備註】禁菸,禁寵,謝絕八大,不租外勞,不做員工宿舍,不可營業登記 👑屋主自住屋況良好,家具家電齊全 👑社區安靜且住戶非常優質,適合穩定家庭居住 💗可租補,且成交不須收取成交費 💗歡迎穩定收入者承租,謝絕公司行號,不可做店面營業使用,禁止改室內裝潢 🛵近醫院,公園,學校,市場,便利商店,食衣住行等生活機能完善,近74交流道約5-6分鐘,國光花市,大買家距離都非常近,大門出來就有全家便利商店及大型水果攤 🉑不接受沒有穩定工作者,會要求工作證明 🚫屋主要求房客務必維持居住良好品質,務必遵守租屋約定,嚴禁遲交房租,本物件需要公證 意志力租屋 黃鈺庭 Line:@558noint 不動產營業員證號(111)登字第412814號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號(112)登字第013483號 歡迎配合社會住宅方案,可申請租屋補助: 一般戶: 1.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未滿18歲者須有監護人同意 3.家庭成員月平均收入不超過54152元 4.中彰投三縣市內無任何房產,戶籍內直系親屬動產限額285萬,不動產限額534萬 5.一般戶仍可申請得到租屋補貼,減輕租屋負擔 6.共有房產仍可申請租金補貼 以下族群可於租金補貼中加倍補貼: A. 1.特殊境遇家庭(依照社會局公告定義) 2.育有未成年子女兩人以上 3.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4.65歲以上老年人者 5.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子女 6.身心障礙者 7.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8.原住民 B.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C. 1.新婚夫婦(兩年內) 2.尚未出生的胎兒(需有醫院或診所的產檢紀錄證明,或附上媽媽手冊) 3.有共同監護權或扶養權之未成年子女 4.扶養未成年子女一人可加倍1.4倍,兩人則1.6倍,以此類推 意者請洽 * 黃小姐 業務繁忙請先加Line聯繫,謝謝您!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