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和平路
申請基本條件說明:1.年滿18歲。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新竹縣市無自有住宅3.家庭成員均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公營住宅、社會住宅。4.家庭成員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49805元整。全家庭動產限額310萬元、不動產限額549萬元。5.另現職警政四階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消人員,不受前述限制。6.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依換居專案規定申請承租者,不受上述4規定之限制。但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申請換居之自有住宅與承租之租賃住宅或社會住宅,坐落於不同縣市者,應符合上述4不動產限額之規定。符合以上條件即可攜帶以下文件來電/店預約申請1.身分證影本.2.戶籍謄本(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現戶全戶,不可隱藏記事)3.其他身分別證明文件.4.存摺影本市政府推廣社會住宅代管政策:合約需公證、可申請租金補貼申請電話:0933-654700鄧先生申請地址:新竹市東區民權路8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