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安平路
車位費3500元整 社宅申請基本條件: √年滿二十歲的中華民國國民。 √申請人及戶籍內直系親屬、配偶須符合以下條件: ►在臺北、新北、基隆、桃園均無房產。 ►戶籍內平均每人每月55,300元。 ►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未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如:出租國宅)。 【一般戶】無租金補助 ❋滿足下列其中一項即可申請 ☐符合上列申請條件,非弱勢戶也可加入。 ☐現任職務之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以下或相當職務列等之基層警察及消防人 員。(❋不受所得限制) ☐【換居】出租之房產及承租之租賃住宅應坐落於新北市,並為同一業者。 ►於新北、臺北、桃園、基隆僅持有一戶房產,且坐落於新北市。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為身心障礙者或六十五歲以上老人。 ►且承租租賃住宅以有電梯之住宅、無電梯住宅之一樓或二樓為限。 【第一類弱勢戶】租金補助22.5%,補助上限4545元❋滿足下列其中一項即可申請 ☐育有未成年子女(20歲以下)三人以上。 ☐特殊境遇家庭。 ☐六十五歲以上老人。 ☐災民。 ☐身心障礙者。 ☐遊民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者及其子女。 ☐原住民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 【第二類弱勢戶】租金補助44.5%,補助上限7200元❋滿足下列其中一項即可申請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檢附資料: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存摺封面影本❋非專戶存褶,如:救助、補助專戶。 √【現戶全戶】戶籍謄本❋若其配偶分戶也須檢附。 √【現戶全戶】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若其配偶分戶也須檢附。 √【現戶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若其配偶分戶也須檢附。 √【現戶全戶】弱勢戶資格證明文件❋一般戶免檢附 附近有便利商店、傳統市場、百貨公司、公園綠地、學校、醫療機構、夜市。